第两百二十五章 宋献策[第2页/共5页]

听了宋献策这番话,李自成脸上暴露笑容来,他素有弘愿,也晓得欲成大事离不开读书人的事理,但是自从他起兵以来,情愿投奔他的读书人莫说秀才,就连一个童生都没有。读书人皆以贼寇视之,即便有几个被掳入军中迫于情势跟从的,也是面服心不平,一有机遇便逃脱,他也只敢让其做些简朴的文书誊写事情,不敢托以亲信。这个宋献策固然描述鄙陋,但听起辞吐便晓得很有见地,对于部下几近都是文盲的李自成来讲也是极其可贵的了。想到这里,他上前一步,躬身道:“宋先生不以自成愚笨不肖,愿屈身来投,实乃上天之幸,不知先生有甚么能够指教鄙人的呢?”

李自成在一旁冷眼看的清楚,这矮汉固然描述丑恶,但在亲兵们的包抄中言辞便给、平静自如,心知不是平凡人。因而他上前一步,向那矮汉叉手施礼:“我便是李自成,敢问先生高姓大名?”

对于统统中国人来讲,“天命”是一个有着特别意义的词汇,与其说是某种能够品德化的神灵,还不如说是某种冥冥当中主宰着人间万物的某种奥秘力量,这类力量强大、公道而又无情,在这股无可顺从的力量面前,把握着俗世最高权力的统治者们也不得不低下傲岸的头。李自成沉声道:“宋先生,天命之说虚无缥缈,你说天命不在朱明,可读书人可不这么以为,比如我本日杀了李仙凤与王绍禹,他们必定会说我犯上反叛,百姓皆佩服读书人所说的,视我为贼,我又有甚么体例呢?”

“将军你莫非没有传闻过天心即民气吗?”宋献策笑道:“天子为天之元子,代天统御万民,使其安乐。但朱明诸帝逆天行事,不体恤百姓,天命天然转移,将军若能不杀人,适应天命,又何必担忧天命不在己呢?”

“是,闯王!”白旺是个貌不惊人的青年人,乌黑的皮肤,中等身材,粗眉大眼,厚厚的嘴唇,看上去完整就是个浅显的陕北农夫,但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他躬身向李自成施礼,便回身拜别。李自成随即对别的一名将佐命令道:“汉举(李自成部将袁宗第)兄弟,你带一百马队,连夜往叶县方向漫衍动静,就说雄师将至。“

“好,这个别例好!”李自成多么聪明,立即就明白了宋献策这么做的企图。俗话说钢刀虽快,不杀无罪之人。如果按先前那种搞法固然能弄到一些财物,但充其量只能弄到一些浮财,反而坐实了官府对其流贼的蔑称。而如果遵循宋献策的做法,不但能够弄到更多的财物(因为缙绅的大部分财物是在乡间的村寨,因为晓得其田土的多少,能够预算其财产而获得最大数量的收成),并且不再是掳掠,而是将本身摆在一个与明王朝划一的位置,争夺上天的代理权,诛残暴,安良善。因为当时的缙绅几近没有不仰仗本身的功名和权势逼迫百姓的,能够说个个屁股上都有屎,李自成这么做不但能够获得巨额的财产,并且还能博得民气,抢占言论高地,实在是一招妙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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