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司法过程是县、州再上去就是尚书摆布丞,然后就是三司,最后就到了驾前。驾前也有分,有上表得,最后是闹得比较大的,打登闻鼓或者立于肺石之下。这二者,很多章很多章之前提到过。
这点统统人都莫名其妙,要立,立一个獬豸不就好了。这类独角神兽,就是御史得意味,归正赶上恶人他会用角把他顶倒后吃掉,用他不就好了。为甚么要立一个胡神,还是女子。是胡神,或者叫蕃神,不是狐神,更不是狐仙。
不过,即便李忱让讼师上堂,也不成能呈现电影内里的场景,会与讼师辩论得,是查察官吗,可不是法官,并且两边是靠证听说话。也不是像辩论大赛那样,靠着口舌逞威。以是,法官哪需求甚么辩才。
当代也有?当然有,不过标准是治安,不是法院受理得诉讼案,首要看各种犯法,犯法率越高,处所首长得施政才气评价越低。而当代则是把这两点混为一谈了,把统统诉讼案件都当作治安废弛来措置。
『贤人,答应讼师上堂,会否扰乱公堂,讼师口齿聪明,若法官口舌低劣,岂不是任由讼师玩弄法律。』,周墀的意义就是,不答应讼师上堂。
还记得李忱在扬州,曾经上鞠问吗?李忱硬是靠着科学尝试,板回一成,让幕后主使恨得牙痒痒,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