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历的老刑警,顿时按照现场环境做出结案发时的景象复原:暗藏在酒吧的刺客尾随被害人,进入了酒吧的卫生间,他抓住了被害人独处的某个刹时,判定出刀、一刀封喉!然后敏捷撂倒被害人,并将其头部下压至马桶内。
赶到案发明场后,办案刑警们再次被震惊了:被害人的车辆还没有熄火!
因为颈部大动脉被堵截,又被强力的大幅度下压头部,形成了被害人喉部声带体系的遇阻!以是在全部遇刺的过程中,被害人底子没有机遇收回求救和声响,并敏捷因大量失血而导致休克,直至毙命。
又是枪杀!但是刑警们访问了四周的住民,谁都没有听到枪声!毫无疑问,刺客“又”在枪械上加装了消音装配。
又死了一个黑老迈、又是在深夜作案!但是与前两起案子比拟,这起凶杀案还是有所分歧的:起首,作案凶器为刀具;其次,作案地点在室内。刑警们寄但愿于能在案发地点找到更多的侦破线索,但是很无法,现场已经被粉碎了,并且粉碎的很完整!
而比拟那“高深”的一刀,更让刑警们感到惊诧的是:该刺客逆天的心机本质!
这起案子该如何定性?很较着,与前两起案子一样:极有针对性的仇杀!并且仇杀的陈迹较前两起案子更较着:死者的手被砍掉了!但是,刺客已经刺杀了死者,为甚么还要画蛇添足,砍掉死者的双手呢?刑警们为此大惑不解。
与之前的三起血案比拟较,这起刺杀有着太多太多的类似之处,独一的分歧就是案发时候:刺客此次竟然挑选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
手没了,很惨,但不敷乃至命!死者的致命伤在颈部,这是一处刀伤,也是颈部独一的一处刀伤,真可谓一刀封喉!死者跪伏在马桶上,颈部喷涌而出的鲜血一滴也没有华侈,全都进了马桶!此时马桶里已经储满了厚厚的、凝固的血浆。
死者跪伏在地;头部深深的埋在马桶里;两条胳膊高举过甚顶,手腕架在马桶后部已经被揭开盖子的水箱上;没错,只是手腕架在水箱上,因为死者的两只手不见了,不翼而飞;手腕断处的血都流进了水箱,另有一部分残留的血液,顺着死者的胳膊流到了身上,空中上未见一滴血迹。
刑警们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在那栋楼墙体下的某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枚行凶的弹头:操!又是他妈的“七点六二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