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靴子上划着一根洋火,举起来照着墙壁。
“先生,你对此如何看?”他俩不约而同地问道。
他问道:“尸身没动过吗?”
“那么,这些血就是别的一小我的了――如果这真是一起凶杀案的话,那小我很能够就是凶手。这倒使我想起了1834年乌德勒支范?扬森死时的环境。格雷格森,你还记得阿谁案子吗?”
福尔摩斯把地点记了下来。
他边说边用手摸按尸身,还解开死者衣服停止查抄;我发明,他的双眼又透暴露我曾瞥见过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查抄得敏捷,细心当真。最后,他又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检察了一下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
“看看这个!”他高傲地说。
他叫道:“这是一只女人用的结婚指环。看来这里有女人来过。”
一身瘦得像干猴一样的雷弥瑞德站在门旁,向我的火伴和我打了个号召。
他边说边取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东西,不声不响地查抄起来,时而站住脚,时而跪下来,有一次乃至趴在了地上。他全神灌输地事情着,仿佛完整健忘了我们身边的人。他一会儿在自言自语,一会儿欢畅地叫一声,一会儿又低低地哼一声,偶然吹起口哨,偶然又像是有所发明、遭到鼓励似地叫上一声,偶然又点头感喟。我谛视着他,情不自禁地想起练习有素的猎犬来回奔驰,焦心肠低声吠叫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罢休的模样。他足足查抄了二十多分钟,极其细心地测量了一些我底子就没有看出来的陈迹之间的间隔,偶然还用卷尺测量墙壁。谨慎翼翼地从地板上的一到处所抓起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装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用放大镜查抄墙壁上的血字,非常细心地察看了每一个字母。做完这统统以后,他显得非常对劲,收起皮尺和放大镜,把它们放入口袋。
“对此你们有甚么观点呢?”雷弥瑞德像戏红团老板夸耀本身的节目一样嚷道,“谁也没有看到这个吧,因为刚才查抄的时候,它刚巧处在屋里最暗中的处所。谁也没有想到需求到那边查抄查抄。这是凶手蘸着本身的血写的,墙上另有血往下贱的陈迹呢!这能够鉴定死者不要他杀。为甚么会把字写在这儿呢?让我来奉告你们吧,看壁炉架上那段蜡烛,如果把它点着了,这儿就是最亮的处所了。”
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一向带着非常猎奇而又有些鄙夷的神情谛视着他们这位专业同业的行动。他们明显没有能体味我已经认识到的一点――福尔摩斯每个藐小的行动都有明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