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必定没有伤痕吗?”他问道,边用手指着四周一滩滩的血迹。
“收信的地点呢?”
雷弥瑞德和格雷格森相视一笑,脸上各带着思疑的神情。
“如果这小我是被行刺的,那么他是如何死的呢?”雷弥瑞德问。
“被毒死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简练地答了一句便大步向外走去,但在门口又站住脚弥补道:“另有一件事,雷弥瑞德。‘拉契’是德语‘复仇’的意义,以是不要华侈时候去寻觅甚么‘瑞切尔’蜜斯。”
“和克利富兰联络了吗?”
两个侦察一起说:“没有。”
“电报上是如何说的?”
“河边路美邦买卖所,留给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古安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奉告他们轮船何时从利物浦解缆。看来这小我要回纽约。”
他边说边取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东西,不声不响地查抄起来,时而站住脚,时而跪下来,有一次乃至趴在了地上。他全神灌输地事情着,仿佛完整健忘了我们身边的人。他一会儿在自言自语,一会儿欢畅地叫一声,一会儿又低低地哼一声,偶然吹起口哨,偶然又像是有所发明、遭到鼓励似地叫上一声,偶然又点头感喟。我谛视着他,情不自禁地想起练习有素的猎犬来回奔驰,焦心肠低声吠叫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罢休的模样。他足足查抄了二十多分钟,极其细心地测量了一些我底子就没有看出来的陈迹之间的间隔,偶然还用卷尺测量墙壁。谨慎翼翼地从地板上的一到处所抓起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装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用放大镜查抄墙壁上的血字,非常细心地察看了每一个字母。做完这统统以后,他显得非常对劲,收起皮尺和放大镜,把它们放入口袋。
“这申明写字的人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那就是‘瑞切儿’(Rachel),但因为某种启事,没有写完。我敢包管,等案情水落石出的时候,必定会有一个名叫‘瑞切儿’的女人与此案有关。你能够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但固然你断案如神,记着,姜还是老的辣。”
一身瘦得像干猴一样的雷弥瑞德站在门旁,向我的火伴和我打了个号召。
我的火伴听他说完今后,不由放声大笑,是以惹火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赶紧说:“真对不起!你确切是第一个发明这个字的人,并且正如你说的,这个字的确是明天早晨惨案中在场的一小我写的。现在,我还没有查抄过这间屋子,如果你们同意,我现在就开端查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