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有人吗?”
因为我们搅了他的觉,以是他出来时,明显有点儿不欢畅。他说:“我已经把那件事向局里陈述了。”
“我现在还没有弄清楚。这个差人所描述的那小我的确与你设想的案子中的第二小我很符合,但他分开那桩屋子后为甚么又要归去呢?这仿佛不是罪犯的做法。”
“朴重人一个也没有。”
听到这里,我的火伴赞成地笑了。
说话间,车子穿过一条条暗淡的大街冷巷,到了一个肮脏、偏僻的巷口。车夫停下车,指着一条夹在玄色砖墙间的狭小胡同说:“那儿就是奥得利大院,”边说边指着一条黑砖墙的小胡同,“我在这儿等你们返来。”
约翰・兰斯仿佛对福尔摩斯的这一打岔感到不快。他说:“很少见到像他那样的醉鬼。要不是我们当时忙不过来的话,准会把他带到差人局去。”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他厥后如何样了?”
听到我这番态度朴拙的话,福尔摩斯欢畅得脸都发红了。我早已重视到,听到别人对他的侦察技艺大加赞美时,他就会像女人听到别人奖饰她的仙颜时一样敏感。
“我想我重视到了,因为我和默契尔把他架了起来。他的个子很高,脸很红,下边长了一圈……”
兰斯坐在沙发上,看他的神情,仿佛极力不遗漏任何细节。
“真是个实足的笨伯!”我们坐进车里时,福尔摩斯愤恚地说。“想想看,如许千载难逢的机遇,他竟然让它白白畴昔了。”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没有重视到吗?”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他。
“戒指,伴计,他返来就是为了那只戒指。如果没有别的体例抓住他,我们能够用戒指做钓饵,引他中计。我会抓住他的,大夫――我敢以二比一的赌注和你打个赌,我必然会抓住他的。要不是你,能够我还不会去呢。这统统得感激你。如果是那样,我岂不错过了一个可贵的研讨机遇?我看我们无妨把这叫做‘血字的研讨’吧?为甚么不利用一点艺术词语呢?糊口就像一个无色的线团,行刺是贯穿此中的红线,而我们的职责就是解开它,把它的每一寸都透暴露来。现在我们去吃午餐,然后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吹奏。她的指法和弓法棒极了。她吹奏的那首肖邦的曲子叫甚么来着?特拉――拉――拉――里拉――里拉――莱。真是妙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