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乃是帮匪地痞之辈丛生之地,凡野鸡倡寮要能安身,必须在帮会地痞或军警头子中,找到一个有权势、有面子的背景以作护符。如有乱人肇事,背景可派人弹压:在途拉客有犯禁令,例须拘入捕房,罚款后才气获释,但如有了大牌头做背景,则又道别论。
界首镇的“书寓”:
入民国后,行禁娼令,妓女一变而为歌女,来源分苏帮、扬帮、本帮三类。苏帮居首,过往客多数腰缠巨资,场面堂皇,华侈亦大,扬帮、本帮难与对抗。北伐定都南京,跟着政治转移,经济上也大大活泼了南京市场,夫子庙也更加热烈。很多歌妓放弃琵琶,改操皮黄,应运而生的叫戏茶厅。华灯初上,歌妓盛装退场,按序轮唱,能够点戏,另收点费。如许,妓女公开露面,易为听客熟知,可免嫖客上门问津之劳。当时,名牌竞起,各树艳帜,陆艳秋、曹俊佩、陈怡红、王熙春号称“秦淮四奶名妓”。
就说大西南的广西吧,娼妓业也可谓汗青悠长。早在光绪年间,梧州就有了公娼。本地人把向娼妓征税,称为“花捐”;在倡寮饮宴,称为“吃花酒”;出榜批评妓女的高低,称为“花榜”;称倡寮为烟花场,妓女为“一盆花”,性病为“花柳病”。总而言之,这些遥远地辨别有一番“花花天下”。民国期间,梧州公娼停业地区,是在五显船埠河下一带。妓女分为两种,一种称“老举”,一种称“琵琶仔”。“老举”年事较长,普通在16岁以上,除应酒局外,并应大局(陪宿)。“琵琶仔”则是15岁以下的小女孩,因春秋小,只应酒局。到了适当年龄,鸨母必为之觅一“恩客”叫初次大局,此恩客必大花其钱,宴客,打金饰,制衣履,初次大局以后,“琵琶仔”即成“老举”了。
大西南如此,大西北亦然。姑以宁夏为例。民国初年,宁夏银川开端有了妓女。民国6年,余鼎铭任宁夏知县任内,在新华街七真观(今新华拍照馆)劈面的空位上,修建了一所妓女院,名曰“平康里”,四周建起了一些配套设施如饭店、剧场等,新华街今后热烈起来。民国20年摆布,由私家在七真观东面空位上修了一个大四合院,专住劣等妓女,名曰“大乐院”。随后,由京、津、沪流来的人估客,诱骗穷乡僻壤的贫女,又在平康里西边一带租用民房,开设“江苏书寓”、“萃华班”,称之为甲等班子;午康里为二等窑子;“大院”则为三等。银川妓女之多,达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