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中尉1人,皆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1人,仆1人,皆千石。郎中令是掌王、大夫及郎中等宿卫官,另有仆1人,仆主车及驭。又有治书,六百石,如尚书。谒者,四百石,随王所使。又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皆比四百石。
东汉有郡国105个,除司隶所部七郡外,有王国27个,列郡71个。此中豫州部郡国6,冀州部9,兖州部8,徐州部5,并州部9,幽州部11,青州部6,荆州部7,扬州部6,益州部12,凉州部12,交州部9。
司隶校尉所部以外的十二州,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州牧为刺史。刺史常以每年八月梭巡所部郡国,录囚徒,课殿最。西汉的刺史,本是中心调派的一种观察官,他们的任务是周行郡国,刺探政情,年关回京复奏,原非牢固的行政官吏。但到东汉时,刺史已有必然的治所和本身的衙门,每年遣吏向司徒府汇报。西汉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称职者,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
东汉光武不任三公,权归刺史,有所劾奏,便加黜退,刺史权威愈重。其属吏皆有处置史,假佐,职员与司隶略同,但无都官处置,以功曹处置为治中处置。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又改刺史为州牧。自此今后,刺史就由中心调派的观察官,一变而为处所行政官。东汉的处所行政,也由郡县的二级制,一变而为州、郡、县三级制了。
《后汉书?百官五》云: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
为了帮手弥补情节的生长,这里有需求简朴先容下有关东汉末年的处所官制题目。
县邑道官
列郡,每郡置太守1人,二千石。因东汉定都洛阳,河南郡为京畿地点地,故称河南尹。其职位高于太守。河南尹奉朝请如九卿,秩中二千石。每郡置丞1人,掌治民,郡在边地的,又有长史1人,掌兵马,皆六百石。又有郡司马,在长史之下(都尉下也有司马,二者不成混合)。
乡之下为亭,亭置亭长,主求捕盗贼。尉、游徼、亭长皆习五兵,即弓弩、戟、楯、刀剑、甲铠。
郡国官
州(郡)官
郡国之下为县,皇后、公主食邑为邑,在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为道(“道”在西汉已有)。大县置令1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的相,其官阶如县令或县长,皆掌治其民,惩恶惩恶,理讼狱,禁盗贼。秋冬各计其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然后向所属的郡国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