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复说:“没干系,究竟本相全都记在我的条记本中了,本相总会明白于天下。至于现在嘛,案子已经破了,你也该对劲了,就像罗马守财奴所说的那样:
“我当时就鉴定:必定是阿谁赶车人和德雷伯一起走进了屋子,不会是别人。
“你看如何好就如何办吧,大夫,”福尔摩斯答复说,并指着一篇报导,“你先看看这个!”他说着把报纸递了过来,“看看这个!”
“分开现场今后,我又做了官方侦察没有做的事,给克利富兰差人局长打了个电报,问了一下关于约翰?德雷伯的婚姻题目。回电的内容很明白,德雷伯曾经控告过一个昔日情敌杰弗逊・侯坡,并且要求法律赐与庇护,我由此晓得了凶手的姓名。这个时候,侯坡在欧洲。我当时就根基上把握了这个案件的线索。剩下要干的就是抓住凶手了。
“我从大街上遗留下的陈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便走动过,如果有人驾驶,是不会如此的。车夫如果不在屋子里,又会在哪儿呢?另有,如果一个神经普通的人,是不会在第三者面前明目张胆停止周到的犯法活动的。最后,如果一小我想在伦敦城中跟踪另一小我,另有甚么比当车夫更好的呢?按照这些,我得结论:必须到伦敦城中的出租马车车夫里去找杰弗逊・侯坡。
“本来如此。”我贯穿了他的意义。
“我们现在碰到的,就是一个先有成果而其他端赖推理的案子。我现在试着给你讲授一下我推理的各个步调。我得重新提及。你当然记得,我们是步行去那座屋子的,以是脑筋里没有任何成见。我天然起首查抄马路,成果正如我向你解释过的,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马车留下的陈迹。我颠末查问和阐发,确信马车是深夜到那边的。看到马车车轮之间的间隔较窄,我又鉴定那是辆出租马车,而不是私家马车,因为伦敦城里常见的出租马车要比私家车窄很多。
歇洛克・福尔摩斯哈哈大笑道:“我一开端不是对你说过吗?我们对血字研讨的全数成果就是给他们挣来名誉和嘉奖!”